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2号
根据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和《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》(建设部公告第278号)规定,经审核,张德洲等26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初始注册人员和劳俊等220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现予以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1: 张德洲等2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初始注册人员名单.doc 附件2: 劳俊等22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.doc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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