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京建交〔2008〕308号
所属栏目:信用法规 发布日期2008-5-16 9:49:06 来源:北京市建设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京建交〔2008〕308号
各区县建委、房管局,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,各房地产经纪机构:
为了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屋租赁代理行为,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《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附件: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.doc 1、房屋租赁代理申请表 2、《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代收代付合作协议》示范文本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